在海屯路與科技路的交叉十字路口那一段路上走著,那天是昆明的第一個下雪天,手機是揣衣服兜里的,一部iphone 7手機,那手機也用幾年了,后蓋都被我摔裂了。那天因為天氣太冷,就一邊走路一邊搓手,后面被幾個人盯上了,衣服穿得厚,然后手機被偷走的時候沒感覺,走了一段路后準備拿手機看下時間是幾點了,然后突然發(fā)現(xiàn)手機丟了。
下午去派出所報警了,看了下附近的監(jiān)控畫面,那段屬于監(jiān)控的盲區(qū),清晰的畫面又看不到被偷的那一段,在遠處的一個監(jiān)控攝像頭的畫面上看到我被跟了,然后因為攝像頭距離太遠看著的畫面太模糊了,警察大哥說那屬于證據(jù)不確鑿不能抓人,然后呢就沒有然后了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