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于2018端午假期間去上海旅游,6月1日當天中午到火車站(上海火車站)候車準備返程,在站外北廣場與國際眼鏡城接口處,被偷iphone X一部,從丟失到發現,不到五分鐘。隨即撥打110報警電話,民警到現場后,簡單問了問后直接說:“一般都找不回來的”。然后就不再說什么。
【寧德】高速路口假借坐順風車iphone X被偷由于我當時要去進站趕火車,我問民警,有沒有什么方法可以找回手機?答曰:去派出所報案。我說來不急了怎么辦。答:拿手機串號去你們濟南也能報。我就信了,然后就坐車返回了濟南。到達濟南后,立即去派出所報案,但被告知:不是事發地,不能報。隨后我打回上海110,他們說讓我去上海報!我就納悶了,這是耍老百姓玩呢?說好的這里能報的呢?再打回上海,幾經波折,電話最終轉到車站派出所,工作人員告知:“沒辦法,一般都找不回來的,我幫你記錄下好了,但是找不回來的”。我對他說我已經自己查到了現在正在使用我手機的人的手機號,他說:“人家萬一是從偷的人手里買的呢,他的損失誰承擔?”。這我就搞不明白了,不管他什么方式到手的,手機明顯是從我這被偷走的,難道我就要行好給他嗎?律師說憑著自己的發票等證據是可以直接無條件要回來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