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時我和老公在大洋超市買東西結賬后,從收銀臺出口處進入賣衣服的那一排商場里面,來到最右邊那家店(好像是廁所旁邊那家),老公試衣服時把他(三星)和我的果X放在購物推車里,我抱著兒子站在推車旁,期間眼睛有幾秒鐘有離開過推車去看店里商品,售貨員(女,26-30歲這樣)站在我右邊,離車子大概一米距離。
然后我把兒子放到推車上的凳子里坐著,這時老公也試好衣服,于是由我推著推車離開店面。我看到老公的手機還在車里,也沒留心自己的手機在不在里面。等我們來到儲物柜前取東西時就發現我的果X不見了,老公的三星還在車里。立刻打我電話已經是停機了。于是報警,調出監控錄像看了:從收銀臺到出口,沒有任何人靠近過我們(不過當時兩臺手機都還在老公手上拿著)。進店那邊沒有攝像頭看不到,找售貨員問話,她說她沒拿,我們在店里試衣服時也沒有別人進過店。再就是儲物柜那邊的攝像頭,也沒看到有人靠近過我們。
因此:1.女售貨員偷的,她撒謊。
2.從服裝店至儲物柜那段沒有攝像頭的路上,有人靠近我們,趁我們不注意偷的。
當天晚上我已經在淘寶聯系一個專業找回蘋果手機的賣家,現在就等時機成熟了。不管找不找得回我的手機,都祝那個小偷天天爛菊花!菊花朵朵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