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17日,小偷以電腦錄入資料為由,叫店主幫忙錄入資料,然后在店主身邊打電話,邊打邊走向店主身后,盜取店主的蘋果X金色版手機壹部后邊打電話邊向店外離開。隨后店主查監控,馬上報警,向警方提供手機有效資料(imei: 35924*******895 S/N: F2******G5QT)岳陽市公安局立案調查。
經過警方調查,查出2018年8月27日此被盜手機(IMEI: 35924*******895 S/N:F2******G5QT)在長沙市天音科技步行街店沒有發票、盒子、沒有保修卡,留下的一個名叫賀永的電話號碼后當天直接換機(按電話打過去,一位女士接聽,說這號是自己新開的號碼,并不叫賀永)店員說是按公司程序正常換機(只要手機在客人手上,并且可以解鎖手機,手機在有硬件故障的情況下,兩小時內立即可以更換一臺新的同型號設備,更換后的設備沒有包裝、沒有發票、沒有保修卡,對于留下的換機的電話,店員說我們不是執法人員無權驗證換機人的電話和姓名,由送修人自己填寫)警察無奈,只能將更換后的手機列為臟物繼續追查。
換機后的手機資料:(IMEI:3592*******7157 S/N: DTRQ****G5QT)此手機有可能被長沙天音科技通過其它渠道出售(個人猜測,無證據),如果有哪位兄臺或美女,在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5日前后(此設備已激活時間9月5日),在非蘋果官方授權店或長沙天音科技購買了蘋果 X 64G金色版的朋友,查看下自己的手機IMEI和手機序列號,如果跟此手機序列號相符的麻煩與樓主聯系(QQ:81252467),找經銷商進行退貨及索賠。